Black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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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s on the Prize

「民主社會」不是白白得來的。就算在美國這樣一個國家,民主也是用無數人(其中恐怕最多的是黑人)的鮮血所一點一滴澆灌出來的。

上週一是美國Martin Luther King, Jr.(台灣翻譯作金恩博士)的誕辰紀念日。MLK是美國歷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位民權運動領袖。他在西元1968年四月四日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遭人刺殺,時年39歲。MLK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沒有當過美國總統但是他的生日卻被當成國定假日來慶祝的一個人。

我想大部分的中國人和台灣人對於MLK唯一的認識就是他最有名的那一份演說:I have a dream。這篇講稿是我高中英文課本中的一課。對於當時十幾歲的我來說,I have a dream就像當時英文課本中其他的課文一樣,只是為了考試非讀不可的一篇英文文章罷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去了解MLK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或是這篇有名的演說發生在怎麼樣的一個時代歷史背景下。這樣的情形直到我去Florida State University讀博士班才有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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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孩的故事

Emmett Till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這是美國人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的名言。如果用我拙劣的翻譯能力把它翻譯的話,應該可以這樣說:「任何一處所存在的不公義都會威脅所有其他存在的公義。」再過幾天,一月十九日將是Martin Luther King, Jr.的七十六歲冥誕。美國全國將在本週一放假一天以紀念這位以自己的信仰和鮮血改變美國社會的人。你們知道MLK是我的偶像,所以在他的誕辰紀念日前夕讓我講一個關於美國民權運動的故事。

1950年代的美國正經歷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經濟復甦,社會一片欣欣向榮。然而,潛藏在這繁榮的假象之下卻是一個充滿歧視、仇恨、與不公平的國家。Emmett Till,一個很尋常的黑人男孩,因為他,美國人開始認識到自己的國家有多麼的醜陋。

Emmett Till出生於1941年美國中北部的大城芝加哥。Emmett出生一年後,他的父母便離婚了。Emmett的父親Louis Till在1943年被美軍徵調到歐洲戰場參與二次世界大戰,後來因為嚴重觸犯軍法而被軍事法庭處以死刑。臨刑前,Louis Till想到自己年幼的兒子,於是將自己唯一的遺物--一只刻著自己姓名頭一個字母L.T.的戒指寄給了遠在芝加哥的兒子和兒子的媽。

1950年代離現在其實沒有很遠。當時二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台灣前些年吵的很熱的228事件發生在1947年。1949年,中國共產黨從中國國民黨手中奪得中國大陸政權,國民黨倉皇撤退到台灣。在我們這些非美國人的想法中,當時的美國應該已經是世界上最先進、最強大、最民主的國家了。我們這些外國人所不知道的是當時的美國黑人依然活在種族隔離的政策之下–黑人不可以進入白人的餐廳、公共廁所、甚至是公車的候車室;如果在公車上看到白人,黑人必須要讓座;白人坐的位置旁邊黑人不可以坐。西元195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的判決書中判定種族隔離的學校是不合法的,這一個判決幾乎造成美國南方的白人暴動。當時的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有心解除種族隔離政策,但是南北兩方的白人反應差異極大。北方的白人一般來說比較能接納黑人是社會的一份子。在南方,黑人跟狗是同一個等級的。如果狗沒有人權,黑人當然也沒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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