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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白神的旨意?

Question「如何明白神的旨意?」大概是教會中被問的最頻繁的問題之一。今天看到康來昌牧師寫的一篇文章讓我心有戚戚焉。很多的基督徒帶著拜佛的心態來認識神,於是他們天天都在問:「上帝啊!我該上那一間大學?」「上帝呀!我該跟誰結婚?」…讀一下康牧師的文章應該會讓我們這些喜歡問什麼是神的旨意的人有所啟發。

奉主的名和神的旨意
摘錄自:《流浪的神》,康來昌著,雅歌出版

有人奉神的名,把雙子星大樓炸了(九一一事件);有人為遵守上帝的旨意,把謀和的以色列總理拉賓刺殺了;也有人奉主名、藉神旨,預言中共要攻打台灣(一九九五閏八月);者是,命令教會尊他為領袖,甚至糾眾為營、殺人放火、斂財騙色、違法枉紀。套句羅蘭夫人的話:「神旨、神旨,多少惡行假汝之名而行之。」不過,正如有人錯用自由來行惡,我們不能因此反自由。同樣的,不能因為主名、神旨被作賤了,我們就不奉主名和神旨行事。

拉賓的謀和、德蕾沙修女的善舉、史懷哲的行醫,同樣是師出神旨。從聖經來了解,神旨是正本清源、防微杜漸之道。但什麼是「神的旨意」?

最常見的形式是:「我出國合不合神的旨意?」「神的旨意要我在哪家公司工作?」我認為這些問題本身已經不妥。流行的答案如:看見異象異夢、經文的支持、環境的應證、教會的同意、屬靈人的建議,而內心的平安就更是瞎子領瞎子了。

一. 先檢討它的基本錯誤:

  1. 律法主義問神旨如何之所以不當,因為這問題的背後通常有律法的成分:「我當做什麼合神旨意的事,才可以得到主的恩典?」(參:可十11)「我當行什麼,才算是做神的工呢?」(參:約六28)簡單的說,「問神旨如何,好遵行之」,看似敬虔,其實是人根深蒂固的罪性:想靠律法稱義。從法利賽人(徒十五 5)和「雅各那裡來的人」(加二12)開始,教會歷史中充滿了這種「以聖靈入門,靠肉身成全」(加三3)的論調和教訓。什麼「得救憑恩典,得勝靠自已」;什麼「信耶穌得永生不夠,要努力進天國才夠」;什麼「罪得赦免太逍極,還要有權能事奉才好」,都是「試探神」,把「不能負的軛放在頸項上」(徒十五 10),忘記「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

    這些律法主義者好引舊約,其實舊約從亞伯起,都是因信稱義(來十一章)。律法的確啟示神旨,但因人的軟弱,「律法一無所成」(來七19),只能「叫人知罪」(羅三20)。神的旨意不是要人去實行律法,而是去信耶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十4),「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約六29)。

    可以問:「做什麼才合神的旨意?」但要去掉其中的律法主義。

  2. 幼稚和奴性凡事都要問:「神的旨意如何?」往往是不肯用頭腦思想,不願用信心祈求,只想得到一個權威的答案;往往不是屬靈,而是孩子氣(加三24、四1-3)和奴性(加四8-10)。康德稱此為「他律」(heteronomy),就是他人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權威主義下的中國人,這現象最普遍。知識不斷累積,可是人似乎沒有更成熟、更有思想,反倒更像小孩子:「子入太廟,每事問。」一些用常識可以解決的問題,卻要權威給答案,「一字一句有來歷」。這是現代人知識專業化的悲哀。

    有次學生要我作婚前輔導,規定最少二十小時。我倒抽一口氣:「二十小時!聰明人兩分鐘就可指點完畢,笨蛋(包括笨蛋輔導與笨蛋被輔導者)講兩百小時也沒用。」原諒我對心理學家不敬。人類有婚姻制度幾千年了;要婚前輔導,大概是這十年的事。可是輔導結果,好像反是每況愈下。原因之一是人不肯思想。這樣下去,恐怕有一天我們會聽到這樣的問題:「牧師,我和太太一週要做愛幾次,或做愛要用什麼姿勢才合神的旨意?」我必須用這麼粗俗的字眼,才能表達對這種心態最大的抗議。

    聖經就這麼厚而已,並沒有把生活裡大小事宜一一規定。我們在個案上不肯禱告、省思和運用大原則,倒想律法化聖經。所謂的女人的裙子要多長,男人的頭髮要多短,要投票給誰,才合神旨?都不是新約的倫理。新約不要人倚靠外在耳提面命的權威,而是要人發自內心更順服主中作決定:「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來十16),「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越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二27)盼望我們長大成人,心竅習練得通達,能不靠外在權威分辨好歹(來五14)。

    啟蒙精神就是要人走出幼稚;這幼稚是人自找的。幼稚的人因意志不堅,缺少勇氣,不敢執行自己悟性的命令,而要別人指引。我們切要從幼稚中醒悟過來,勇於理性的思考、真理的判斷,和堅決果斷;應當問「何為神旨」,但不要讓別人的話或自己的感覺代替我們的思考、判斷和信心。

  3. 因小節,失大原則從技術層面來說,「何為神旨」這問題的錯誤,在於把神的旨意弄得太瑣碎了。

    聖經中講神旨意時,通常是指大原則、大方向,是理性可知,如不可殺人,或啟示明顯,如神拯救計畫(弗一9-10)。例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 4)、「人人悔改」(彼後三9);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加一4;賽五十三I0);律法中的教訓(羅二18);要人「聖潔」(帖前四3)、「追求良善」(彼前二15)。換言之,神的旨意很少是指「跟誰結婚」、「替誰工作」、「出不出國」這種細節,而是祂聖潔、慈愛的大原則。

    聖經也提個案,如:《羅馬書》一章10節,保羅希望「照著神的旨意……往你們那裡去。」可是,請注意,連保羅這麼大的使徒都不知道這種細節的神旨,我們幹麻講究呢?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要明白神的旨意」(弗五17)、「叫你們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這些經文不應當解釋在生活的細節上:彷彿千萬個工作,只有一個是神定規要你做的;兩個女朋友,只有一個是祂旨意預定成為妳妻子的;因此,要等神給個兆頭,知道何者合祂旨意。不,這些經文是要我們「不要效法世界,心意更新變化」(羅十二2),也就是要我們在作決定的時候,不用世俗自私的觀點判斷,而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排二5)和「捨己、背十字架」的信主態度思量之。

    我相信,在我們持守「先求神的國和義」的大原則,在我們求神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在我們持續相信天父的慈愛、善良,在我們用腦筋去想(不要作糊塗人,弗五16),且本著信心去行,任何的選擇都合神的旨意。不過,不可以成敗論英雄。結果順利,未必合神心意(惡人常常順利);屢遭橫逆,焉知非福(為義受苦有福)。出於信心的,任何後果都歡喜快樂地接受和享受。

    合不合神旨,在心不在事。本來合神旨的,可以因順利中的驕傲,而成為咒詛(如:但五18,尼布甲尼撒稱王,在驕傲中跌倒);本來不合神旨的事,又可因當事人心存信靠,而化險為夷,化咒詛為祝福(如約瑟被賣)。

二. 在大原則上,作個合神心意的人

聖經一方面告訴我們:神照顧萬事毫髮不遺(太十29-30),人只能選擇十架的窄門小路。另一方面,又告訴我們:神寬大自由,只要順服祂,就有「無人能關的敞開的門」(啟三8),「又寬大又有功效」(林前十六9)。我自認婚姻很幸福,但我不相信神的旨意是我非和現在妻子結婚才對。如果我們二人都以主的事為念,當年另娶另嫁,都應有類似的結果。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娶哪個、嫁哪個,都合神的心意,因為他對任何配偶都會以愛待之。相反的,一個不合神旨意的人,娶哪個、嫁哪個,都不合神的心,因他對任何配偶都隨私心打罵之。神的旨意不是叫你打這個、不打那個。

我常對神學生說,與其求神指引你去哪個教會,不如求神使你成為合神旨意的牧人。合神旨意的牧人去任何教會,都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因此到任何教會都合神的旨意;不合神旨的牧人去任何教會,都沒有愛神、愛人的表現,因此不論去哪個教會都不合神旨。總之,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做什麼事都合神的心意;不合神心意的人,做什麼事都不合神的心意。

在生活細節上,想知道何為神的旨意;還不如在大原則上,作個合神心意的人,也就是像基督的人。許多基督徒,不求心意更新像主,也不遵行已知的神旨(良善、聖潔、信靠神等大原則),卻像非信徒卜卦測字似的求神指引細節;其潰亡可立而待也。因為「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路」(詩廿五 12):「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麼?」(結十四3)

不用細節的個案來了解神的旨意,反要強調聖經中的大原則、大方向。以奧古斯丁到尼布爾的政治實用主義為例,這種思想反對政治理想主義(Idealism),主張人的罪性使人間制度無法完美。因為神國不在人間,人間沒有天堂(約十八36),我們不能說某種制度才合乎神的旨意。政治實用主義既不以相對的代替絕對的,就不會有「這才是真理,我們要誓死擁護」的態度。

右派以資本主義合神旨、左派以馬克思主義合神旨、新儒家要為天地立心、宗教狂熱份子要在地上達天國,他們之間功力學識容有差異,但心態十分一致。以為某人是真命天子,某主義、某黨是神的啟示,要擁護之才合神的旨意,那就會有順我者生、逆我者死、替天行道、假傳神旨的現象發生。結果,贏了喜從天降,輸了如喪考妣。這些自以為奉神旨、主名行事的人,恐怕會聽到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3)試問,暗殺、作惡,怎是神旨?我們需要多一點合乎常識、理性的聖經知識。希奇古怪的聲音、異象,還是敬而遠之吧!

算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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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詩篇90:12

我們教會中大部分的成員都是還沒有結婚或是結了婚還沒有生小孩的年輕弟兄姊妹們。他們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認知以為小孩子要到預產期(滿40週)才會出生。其實,小孩子只要在媽媽的肚子裡待到37週就可以正常的出生了。從37週到42週都算是正常的產期。很多人不瞭解的是大部分的懷孕媽媽過了37週就巴不得小孩子可以趕快生下來。37週以前子宮收縮是一件令人擔憂的事情,37週之後子宮收縮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情。

於是,自從懷孕過了37週之後我們便開始過起算日子的生活。算日子有兩層意義。第一,因為我們不知道小孩子什麼時候會生下來,所以很多事情必須要趁小孩子沒有生以前趕快完成。我們家最近做事情都非常的有效率,原因就是我們不知道耽延之後還有沒有機會來完成。我想這就是聖經中所謂「數算自己的日子」的意思吧!

算日子的第二層意義是我們(特別是我老婆啦!)已經等不及想要把小孩生下來,可是我們沒有辦法知道他到底什麼時候會生下來,所以只能每天盼望那一刻的來臨。 這種感覺有點像是基督徒在等候主耶穌再來的感覺。我們都知道主耶穌會再來,我們也知道祂再來的時候近了,可是我們不知道祂到底什麼時候會來。所以我們只好每天盼望祂的再來。在盼望的同時也得要趕快把我們還沒有做好的事情做好。

上禮拜四產檢的時候醫生說我老婆的子宮頸已經開了一公分,於是我們算日子的生活又上到了另外一個境界。(給那些沒有生過小孩的人:子宮頸要開10公分小孩子才能生出來。從一公分開到三公分通常要花上很久的時間。我們有一個朋友她的子宮頸從一公分開到三公分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所以沒有人能保證開一公分之後多久小孩子會生出來。)以前我們只是算日子,現在我們已經開始預測我們小孩的生日了。上禮拜五是8月10日,我們在想如果今天開始陣痛,小孩子大概8月11日會生吧!結果陣痛並沒有發生。8月11日子宮有不規律的收縮,於是我們想如果今天開始陣痛,那小孩大概8月12日就可以生了,結果子宮收縮一陣子就不收縮了。8月13沒有生,8月14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要生的跡象。就這樣我們每天都在猜小孩子哪一天會出生,但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猜到正確答案。

彼此相愛與彼此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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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7章3-5節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 以西結書33章6節

當你看到你所關心的人一步一步的走向悲劇之中,而你對他的提醒卻被置之一旁的時候,該怎麼辦?

這是我最近常常在思考的問題。身為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心理諮商員,教科書以及教授們都常常提醒我們助人者不應該為受助者做決定。每個人都必須要為自己的生命以及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助人者不應該幫受助者做決定也沒有必要為受助者的生命負責。這樣的教導可以說是深深的扎根在我的心裡,因此當別人來尋求我的幫助時,我大多是聽他們講。我很少告訴別人該怎麼做。但是,當我年紀漸長,也因為自己的選擇痛過幾次之後,心裡便希望可以用自己過去跌倒的經驗幫助一些年輕的弟兄姊妹朋友避免同樣的錯誤。可惜的是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要痛過之後才會把功課學會。於是,說了幾次卻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之後,我便不想再說了。我心想,反正說了也是白說,乾脆不說。如果我什麼都不說,別人還會把我當成好人。如果我說了,不但不會被感謝,有時還會被人冠上「眼中有梁木」的大帽子。

另外一方面,要我什麼都不說心裡又覺得過意不去。我常常想到以西結書中關於守望者的教導。守望者的工作是在敵人來到之前吹號通知大家。如果守望者看到敵人來了卻不吹號,上帝說祂會向守望者討其他人喪命的罪。倘若守望者吹了號,大家卻置之不理,那守望者便不必為喪命的人負責。

今天主日崇拜的講道題目是彼此相愛,講員提到主內的弟兄姊妹有責任互相提醒。但是在提醒之前我們要為對方流淚禱告,像保羅為那些他所牧養的教會流淚禱告一樣。如果我們看到弟兄姊妹走向錯誤的之中卻不提醒他,那我們便成了不盡責的守望者。如果我們沒有禱告就去糾正對方,則很容易落入自以為義的陷阱中。因此,當我們看見弟兄姊妹做錯或是即將做錯的時候,我們要迫切的為他們禱告。禱告求神挽回他們,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不要犯同樣的過錯,也求神給我們智慧知道該如何用溫柔謹慎的言語去提醒對方。

Well,學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