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學習… What I've learned in life…

傳票

記得去年年底的時候我曾經寫到過我們搬家的時候信用卡遭到盜刷的事情。後來我報警處理,警察偵察的結果發現盜刷我信用卡的人竟然是我的鄰居。

這件事到今天已經過了八個月。今天我收到法院送來的傳票說我的鄰居已經因為盜用信用卡而被德州政府起訴,開庭時間是下個月初,而我必須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

Denton 的地方法院我以前在讀UNT的時候就去過,所以法院對我來說並不陌生。那時候去法院是因為我諮商實習的輔導對象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因此我們有的時候必須去法院跟法官或是檢察官瞭解一下狀況。然而,這將是我第一次坐上法庭的證人席,聽起來還蠻恐怖的。更不巧的是,法院開庭的那一天正好是我們家老二的預產期,希望時候會不會撞期。

Subpo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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