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Archives: August 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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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相愛與彼此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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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馬太福音7章3-5節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 以西結書33章6節

當你看到你所關心的人一步一步的走向悲劇之中,而你對他的提醒卻被置之一旁的時候,該怎麼辦?

這是我最近常常在思考的問題。身為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心理諮商員,教科書以及教授們都常常提醒我們助人者不應該為受助者做決定。每個人都必須要為自己的生命以及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助人者不應該幫受助者做決定也沒有必要為受助者的生命負責。這樣的教導可以說是深深的扎根在我的心裡,因此當別人來尋求我的幫助時,我大多是聽他們講。我很少告訴別人該怎麼做。但是,當我年紀漸長,也因為自己的選擇痛過幾次之後,心裡便希望可以用自己過去跌倒的經驗幫助一些年輕的弟兄姊妹朋友避免同樣的錯誤。可惜的是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要痛過之後才會把功課學會。於是,說了幾次卻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之後,我便不想再說了。我心想,反正說了也是白說,乾脆不說。如果我什麼都不說,別人還會把我當成好人。如果我說了,不但不會被感謝,有時還會被人冠上「眼中有梁木」的大帽子。

另外一方面,要我什麼都不說心裡又覺得過意不去。我常常想到以西結書中關於守望者的教導。守望者的工作是在敵人來到之前吹號通知大家。如果守望者看到敵人來了卻不吹號,上帝說祂會向守望者討其他人喪命的罪。倘若守望者吹了號,大家卻置之不理,那守望者便不必為喪命的人負責。

今天主日崇拜的講道題目是彼此相愛,講員提到主內的弟兄姊妹有責任互相提醒。但是在提醒之前我們要為對方流淚禱告,像保羅為那些他所牧養的教會流淚禱告一樣。如果我們看到弟兄姊妹走向錯誤的之中卻不提醒他,那我們便成了不盡責的守望者。如果我們沒有禱告就去糾正對方,則很容易落入自以為義的陷阱中。因此,當我們看見弟兄姊妹做錯或是即將做錯的時候,我們要迫切的為他們禱告。禱告求神挽回他們,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不要犯同樣的過錯,也求神給我們智慧知道該如何用溫柔謹慎的言語去提醒對方。

Well,學習中!!